
起重機擠壓碰撞引發傷亡事故“起重機擠壓碰撞引發傷亡事故”指代的是“起重機作業人員被運行中的起重機擠壓碰撞從而引發人員傷亡”。起重機擠壓碰撞傷亡事故是起重機實際運行過程中出現幾率較高的一種事故。這種事故的危險性非常強,會引發十分嚴重的后果。起重機擠壓碰撞的具體形成原因是,第一,起重機在吊裝過程中發生擺動問題,因此,擺動過程中的吊具對人進行擠壓碰撞。第二,吊具或吊裝物放置的不是十分穩定,因此在實際吊運的過程中會對人造成擠壓碰撞。第三,起重機作業人員處于及其運行和同轉之間,因此,吊裝物在回轉過程中會對工作人員造成擠壓碰撞。在起重機械操作中,工作人員的觸電主要有四種情況首先,起重機在野外作業時,會碰到高壓輸電線。也就是說,野外作業的流動吊車在高壓輸電線旁或塔式吊車在高壓輸電線旁,在伸直胳膊或換下圖案旋轉的過程中,碰到高壓輸電線,使起重機帶電,使工作人員觸電。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是起重機械在高壓輸電線下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其次,由于指揮不當,操作錯誤,造成起重機觸電,帶電,造成工作人員觸電;第二,駕駛者觸碰觸屏。吊車駕駛室與滑梯同方向設置時,司機上下吊車時觸電,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第一,機房的位置設置不合理,一般不要設置光溜的線路。第二,吊車在滑動線頭的末端沒有安裝防護板,造成了駕駛人的觸電;第三是舉鋼索,在坡度拉和吊索過程中,由于懸掛的物品劇烈晃動,碰到了滑線,造成了工作人員的觸電。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其次,起重機械沒有在接觸線旁安裝防滑板,致使鋼纜拉上,觸碰滑觸線帶電,造成工作人員觸電。第四,電器設備漏電。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是起重機電設備沒有維修發生漏電時,未在駕駛室安裝安全防護絕緣墊,造成漏電造成的觸電。
起重工報考條件:
初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中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證,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高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